索引号: | 000014349/2018-01417 | 公开责任部门: | 市工商局 |
公开日期: | 2018-06-04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为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高经营者的诚信度和消费者的满意度,日前,朔州市工商局、朔州市消费者协会联合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诚信经营 美丽朔州”放心消费创建活动。
本次活动将围绕日用品消费、服务消费等重点领域,以质量安全、服务优质、纠纷快处等为指向,采取政府引导推动、企业自愿申报、消协组织认定的方法,深入推动“诚信经营 美丽朔州”放心消费创建活动。首期创建工作,将在商品流通领域(商场、市场、超市、两型门店及网络电视交易平台)率先启动,计划在2018年7月前,推出首批“诚信经营 美丽朔州”放心消费创建经营户,在此基础上推出一批“诚信经营 美丽朔州”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经营户)。
参与创建的经营者要自觉履行消费维权法定责任,对社会公开诚信服务承诺,建立完善自律制度,建立完善进货检查验收、进(销)货台账、不合格商品退市、问题商品退换货、经营者首问责任、赔偿先付、小额消费纠纷快速解决、网购商品七日无理由退换货、消费侵权赔偿等自律制度,主动维护消费者权益,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诚信经营 美丽朔州”创建示范店(经营户)的认定管理工作,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自愿参与、非有偿服务、社会监督及非终身制原则,符合条件的朔州市内依法登记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或者农民专业合作社均可报名。对符合创建标准的经营方,由朔州市工商局、市消费者协会在本市主要媒体向社会公示,同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通信地址和电子信箱。对公示期间接到的投诉和举报,由主办单位进行调查,并反馈调查结果。对公示无异议的参评创建企业,颁发“诚信经营 美丽朔州”放心消费创建示范店(经营户)牌匾,并向社会公布。牌匾可在示范企业主要经营场所、企业网站的醒目位置进行展示,对外组织形象宣传中可使用该称号。
同时,朔州市工商局、朔州市消费者协会将本着社会认可、消费者满意的原则,采取社会评价、消费体察、消费者满意度调查等社会化方式,不定期对已命名示范经营户开展复核。对于漠视消费者权益、存在违法违规行为、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等情形的示范经营户,予以撤销命名,并向社会予以公告。(文/杨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