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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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3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2015年01月19日 来源:

  一、概述
  2013年,朔州市环境保护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山西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性工作,严格按照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有效地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积极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3年,朔州市环境保护局出台了朔环发[2013]57号《关于印发<市环保局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印发市直各科室、各县区环保局及各有关企业,建立了相关机制,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朔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不断扩展公开的内容,较好地解决了以往存在的公开范围不够广、公开内容不够全等问题,加强了环境审批信息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及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公开,设置空气质量日报专栏,每日发布二十四小时内市区、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及时将各类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及时对外发布,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环境信息500余条,各类图片30余幅。其中环保新闻及工作动态170条,在发布的信息中占34%;在公示栏里公示相关信息84条,在发布的信息中占16.8%;国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191条,在发布的信息中占38.2%;环境监管信息公开38条,占发布信息总和的7.6%;县区动态12条,占发布信息总和的2.4%。此外,我局在省环保厅网站发布信息17条,通过市区噪声监测仪、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发布空气质量日报等信息7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民众高度关注的各类环境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设置空气质量日报专栏,每日发布二十四小时内市区、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并从2013年6月5日起,网站增加了“朔州市市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和“朔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系统”,实时发布朔州市空气质量情况及PM2.5监测情况。
按照环保部《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目标(第一批)》要求、晋环发〔2013〕71号《关于落实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局门户网站在醒目位置设置“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专栏,按照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企业环境行为等级等环境监管信息。并在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专栏里及时公开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日均值数据”、季度数据审核表等在线监控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未收到任何单位和企业需要信息公开的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网上未收到来自任何单位、企业、个人咨询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网上未收到来自任何单位、企业、个人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在开展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收费及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朔州市环保局网站部分栏目信息来源量不足,导致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
  改进措施:扩大政府信息公开的范围,增加公开的内容。各相关部门及市局各科室应按朔环发[2013]57号《关于印发<市环保局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主动上报环境信息,按照栏目的设置搜集、补充相应内容,保证所有栏目都有丰富的、实时更新的信息,充分发挥各个栏目的作用,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素质,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应加大环境信息工作资金投入。
  改进措施:市政府市财政应专门出台用于环境信息公开资金预算,增加日常工作经费和设备购置资金投入。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二○一四年一月六日
  
  

关键字:政府信息公开;环境信息公开;发布;环境监管;改进措施;污染源;环境保护;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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