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2015年,我局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按照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环保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山西省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的要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加强基础建设,认真贯彻执行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效地提高了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基本情况
(一)稳步推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2015年,我局完善相关机制,稳步推进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朔州市环境保护局网站”全面进行升级改版,扩展公开的内容,加强了环评审批信息公开、建设项目环评竣工验收信息公开、环境监测信息公开及企业在线监测数据公开,设置空气质量日报专栏,每日发布二十四小时内市区、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及时将各类政府环境信息和企业环境信息及时对外发布,我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府环境信息5600余条,各类图片20余幅。其中环保新闻及工作动态110条;在公示栏里公示相关信息150条;国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5086条;环境监管信息公开43条;县区动态33条。此外,我局在省环保厅网站发布信息15条,通过市区噪声监测仪、电视广播等传播媒体发布空气质量日报等信息700余条。
(二)主动公开民众高度关注的各类环境信息。在我局门户网站首页通过“朔州市市区空气质量实时发布系统”和“朔州市空气质量指数(AQI)发布系统”每日发布二十四小时内市区、各县区环境空气质量情况,实时发布朔州市空气质量情况及PM2.5监测情况。进一步完善“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公开”、“国控企业自行监测信息”专栏,按照企业环境信息公开有关要求及时公开重点监控污染源基本情况、污染源监测、总量控制、污染防治、排污费征收、监察执法、行政处罚、环境应急等环境信息及国控、省控重点污染源在线监控有关数据。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按照依申请公开程序将企业申请信息公开的内容,在收到申请次日全部进行公开,及时为群众提供了相关信息。
四、咨询处理情况:
网站未收到来自任何单位、企业、个人咨询的情况。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网站未收到来自任何单位、企业、个人申诉的情况。
六、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在开展环境信息公开过程中未发生收费及支出。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1、朔州市环保局网站部分栏目信息来源不足,导致信息公开内容不够全面。原因是相关科室、单位未及时提供信息。改进措施:各相关部门及市局各科室应按朔环发[2015]81号《关于印发<市环保局加强政府环境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及时主动上报环境信息,按照栏目的设置及时补充、增加相应内容,实时更新,方便公众了解信息。
2、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业务能力需进一步提高。
改进措施:加强组织机构建设,增加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从上自下提升环境信息公开意识,提高业务素质,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3、应加大环境信息公开资金预算
改进措施:市政府、市财政应专门出台用于环境信息公开资金预算,增加日常工作经费、网络安全保障经费和设备购置资金投入。
朔州市环境保护局
2015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