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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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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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机制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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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19日 来源:朔州市粮食局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得本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服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特编制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一、 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本机关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本机关编制的《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本机关网站或市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本机关信息资料查阅室进行查阅。
    (二)公开形式
    对于主动公开信息,本机关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形式,网址为:http://www.shuozhou.gov.cn(朔州市政府门户网站);网上未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到本机关查阅信息资料。查阅地点:朔州市粮食局档案室;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联系电话:0349-2164656。
    (三)公开时限
    应当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本机关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本机关提出申请,本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条规定进行处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本机关将分批、逐步整理依申请公开的信息目录,并向社会公布。属于该目录内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除特殊情况外,本机关将予以提供。该目录以外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向本机关申请获取的,本机关将依法处理。
  (一)受理机构
    本机关自2008 年5月1日起正式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朔州市粮食局办公室;办公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25号;受理时间为正常工作日;受理机构联系电话:0349-2164656;传真号码:0349-2164656。
  (二)提出申请步骤
    1、填写申请表
    向本机关提出申请,应当填写《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本见附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本机关网站上下载电子版。为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请尽量详尽、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文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本机关确定信息载体的提示。
    2、递交申请表
    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或当面递交填写完整的《申请表》。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务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也可以到受理机构处,当场提出申请。
    个人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出申请时,应当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本机关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提出的政务信息公开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0349-2164656)咨询申请程序。
  (三)申请处理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本机关已经主动公开的信息,本机关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本机关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本机关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四)办理时限
    本机关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5个工作日。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参见下图(附后)。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本机关纪检监察室投诉。认为本机关违反有关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监督电话:0349-2164656        传真号码:0349-2164656
通信地址:朔州市粮食局 邮政编码:036001
接待投诉时间:每周一至周五,法定节假日除外。
 
 
 
 
 
 
 
 
 
                        
 
 
 
 
 
 
 
 
                
 
 
 
 
 

关键字: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机关;法人;粮食局;公民;处理;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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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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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1月20日 来源:

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更好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以下简称公开权利人)获得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条例》),特编本指南。
一、本单位负责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工作机构: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
办公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市粮食局二楼办公室
联系电话:2164656
传真:2164656
二、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
向社会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范围参见本单位编制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权利人可以在朔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查阅,也可以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查阅该目录。
(二)公开形式
对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采取以下形式公开:
1、朔州市人民政府网政府信息公开网上查询。
2.公开栏、便民手册(资料)、服务指南、新闻媒体、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听证会、论证会、咨询会、座谈会等。
(三)公开时限
各类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生成后,本单位将及时予以公开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公开的,公开时间不能迟于信息生成后15个工作日。
三、依申请公开
(一)受理机构
受理机构: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办公地址:朔州市开发北路市粮食局二楼办公室,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联系电话:2164656;传真号码:2164656。
(二)公开范围
公开权利人需要本单位主动公开以外且不属于《条例》第十四条第四款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可以申请获取。
(三)公开程序
1.申请的提出
申请人向本单位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式样附后,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复制有效,可以在受理地点领取,也可以在朔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下载。
为了提高处理申请的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其提供该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2.申请方式
(1)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可以在朔州市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开信息申请系统上直接提出申请,也可下载《申请表》。
(2)信函、传真申请。申请人可以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通过传真方式提出申请的,请在适当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申请人采用上述方式确有困难的,可以采用当面口头提出申请,本单位受理机构应对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如公开权利人的姓名、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证件名称及号码、联系方式等)和申请的主要内容做好记录。我单位不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3.申请处理
(1)审查。
①我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后,应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对要件不完备的应及时告知申请人予以补正。
②申请人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要求的,鉴于针对不同要求的答复部门不同,为提高效率,建议公开权利人就不同要求分别提出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且公开权利人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的申请应即时登记,并根据收到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处理。
(3)答复。本单位受理机构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下列情形予以答复(特殊情况经审批可以延长15个工作日):
①属于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获得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②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不予公开的理由。
③不属于本单位的政府信息,告知公开权利人该政府信息的掌握机关及联系方式。
④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告知公开权利人实际情况。
    ⑤申请公开的内容不明确的,应当告知申请人更改、补充申请。
  四、监督方式
公开权利人可就朔州市粮食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向本单位监察室申诉或投诉,也可以向监察机关举报,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方式解决。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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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字:政府信息公开;粮食局;指南;权利人;电子邮箱;传真;门户网站;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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