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州市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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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6年01月15日 来源:市林业局

   2015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根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山西省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和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要求,现将市林业局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5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按照《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朔州市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朔政办发〔201543号)文件要求,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加快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林业部门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一)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协作配合。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

  

  

  

  (二)严格保密审核。我局认真落实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定期组织对信息公开网页进行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网站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信息发布均登记存档。

  (三)完善考核机制。我局明确要求各责任科室对信息公开内容进行实时更新维护,准确发布。办公室牵头,每季度一次对各责任科室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和通报,年底纳入对各单位的年度考核内容。对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责任科室实行责任追究。通过落实责任、加强督查,严格追究,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持续推进。

  (四)加大公开内容。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重建进度、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加强技术培训。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局内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练掌握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各项操作流程,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15,我局共组织政府信息工作培训会2,69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林业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公开重新梳理后的办事指南、流程图,作出公开承诺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林业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四型”机关建设。2015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38(省林业厅网站63,市政府网27,朔州新闻网8,朔州日报5,朔政信息2,其它33),其中:工作动态97条,其他信息41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5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四、咨询情况

  2015年,我局共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62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78,电话咨询54人次,上门咨询30人次。咨询内容包括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办理的咨询16314人次;野生动植物保护的咨询14人次,其它咨询85人次。所有咨询均已告知相关科室并得到妥善处理。

  五、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同时,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从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5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所以未发生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取复印、邮寄递送等信息公开成本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缺少专职人员。其中负责具体操作的同志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量较大,容易造成信息延误;

  二是报送信息不多。相关政府信息公开的信息和总结离工作要求还有差距。

  三是经费保障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里没有专项工作经费。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要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工作长效。

  二是进一步充实信息公开内容,突出重点、热点和难点问题。把公开权利人最关心、反应最强烈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切实发挥好信息公开平台的桥梁作用。

  三是进一步做好《条例》实施工作。围绕实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工作,利用多媒体、多渠道、多形式,向社会和广大群众深入宣传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施的重要意义,诠释解读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努力形成干部职工认真抓好政府信息公开、群众积极关心政府信息公开的社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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