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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朔州市林业局2016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02月27日 来源:市林业局办公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要求,2016年,我局认真贯彻上级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建设,狠抓学习培训,创新工作方式,采取多种形式及时把相关工作内容予以公开,为积极打造阳光政务、推进全市林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服务氛围。按照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市林业局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概述

2016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市政府信息中心的帮助指导下,认真贯彻落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宗旨意识,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以加快建设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林业部门为目标,以服务人民群众为主线,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透明为重点,切实加强领导、强化制度建设、丰富公开内容、创新公开形式、完善监督机制,有效地保障了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使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加强组织机构。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站、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由局办公室具体负责全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其他科室协作配合。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具体工作,实现了政府信息发布、更新、咨询等工作一体化,确保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2016年,我局召开专题研究信息公开党组会议2次,局务扩大会议3次,制定了《朔州市林业局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实施要点》。

(二)严格保密审核。我局认真落实朔州市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各项规定,坚持“先审查、后公开”和“一事一审”的原则,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的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同时,定期组织对信息公开网页进行保密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泄密隐患。网站工作人员严格按规定履行岗位保密职责,信息发布均登记存档。

(三)完善制度建设。为确保信息公开工作依法、有序进行,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有关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更新了信息公开规章制度、工作机制和实施方案,明确政府信息公开的工作内容、形式和公开、受理、回复和反馈工作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建立了《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考核制度》,《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朔州市林业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社会评议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责任追究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发布协调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台帐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监督保障制度》, 《朔州市林业局政府信息新闻发布和新闻发言人制度》等一系列相关工作制度。确保政府信息能及时、依法、有效地公开。

(四)加大公开内容。我局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之外的信息外,如实及时公开。一是及时发布和更新机构职能、重建进度、执法检查等方面的政府信息。二是属于主动公开范围的政府信息,在该政府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三是属于依申请公开范围的,能当场答复的当场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一般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五)加强技术培训。我局积极参加市政府举办的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业务培训,不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局内部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培训《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熟练掌握了政府信息网上公开的各项操作流程,有力地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序开展。2016年,我局共组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计69人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局坚持把推进政府信息公开作为建设“法治型、服务型、效能型、廉洁型”机关的重要内容,作为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把政府信息公开与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党风廉政建设、规范林业行政权力运行、促进依法行政紧密结合起来,加大林业行政决策、执行、结果等权力运行主要环节的公开,以公开促进行政权力规范运行。结合行政审批改革,公开重新梳理后的办事指南、流程图,作出公开承诺服务,推进行政审批公开透明。依托电子政务平台,推进林业行政权力透明运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促进“四型”机关建设。2016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市委、市政府关于政府信息公开的有关要求,我局主动公开信息121条(省林业厅网站32条,市政府网29条,朔州新闻网4条,朔州日报2条,朔政信息2条,其它52条),其中:工作动态82条,其他信息39条。

三、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公开情况。为进一步理清各项行政权力和部门责任,加快形成权责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的政府职能体系,我局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政府工作部门权力清单制度的实施意见》和《朔州市推进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推进了权力清单制度工作。目前,全局梳理出行政职权清单共10项,其中:行政许可3项(①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调运检疫;②使用新型药济进行生产性森林病虫害防治审定;③林木种苗经营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及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的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行政处罚4项(①对盗伐、滥伐森林或其他林木行为的处罚;②对违法买卖林木采伐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批准进出口文件、允许进出口证明书行为的处罚;③对在林区非法收购明知是盗伐、滥伐的林木行为的处罚,④对违法开垦、采石、采砂、采土、采种、采脂和其他活动,在幼林地和特种用途林内砍柴、放牧,毁林采种或者违反操作技术规程采脂、挖笋、掘根、剥树皮及过度修枝,在树旁焚烧秸秆、柴草及其他行为、致使森林林木受到毁坏的处罚),行政强制1项(对案件相关植物、动物、工具以及相关文件、证件的查封、扣押),行政征收1项(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行政检查1项(对全市森林防火区内有关单位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检查)。同时,按照“规范权力流程、简化办事程序、深化风险防控、提高办理效率”的原则,编制完成了行政职权运行流程图和廉政风险防控图以用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并在市政府网站上进行了公布。

(二)“双随机一公开”情况。我局对照《朔州市林业局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对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检查事项、行政执法事项进行认真梳理,制定了朔州市林业局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建立了随机抽查行政执法人员名录库,编制完成了森林防火检查工作细则,有效地实现监管风险的发现、分类、管控,进一步提高监管效能,确保了全市林业资源安全。

(三)推进政务服务公开情况。按照市委、市政府“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我局在2012年市林业局森林资源管理科加挂了市林业局局行政审批服务办公室牌子,并派1名正科级干部和2名科员进驻了市政务服务中心。同时,对市级使用新型药济进行生产性森林病虫害防治审定、林木种苗经营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2000万元(不含)及市林业局直属单位的主要林木商品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核发和森林植物及其产品,苗木和其它繁殖材料调运检疫三项行政许可根据当地实际,精减了审批材料,减少了无所谓证明,重新制定了行政审批项目审批流程图,明确了申报材料、审批步骤、审批时限,以及负责人、受理人、咨询电话和举报电话,基本上实现了“一次告知、一口进出、限时办结、统一监管”。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6年,我局未接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要求。

五、咨询情况

2016年,我局共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咨询218人次,其中:现场咨询148,电话咨询50人次,上门咨询20人次。咨询内容包括林木种苗生产(经营)许可证、木材运输证、植物检疫证、林木采伐许可证等相关行政审批办理的咨询68人次;退耕还林政策补助的咨询16人次,造林扶贫林业合作社办理情况咨询17人次,野生动植物保护方面的咨询14人次,其它咨询103人次。所有咨询均已告知相关科室并得到妥善处理。

六、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6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同时,自实行政府信息公开以来,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也从未发生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行政申诉的情况。

七、政府信息公开支出与收费情况

2016年,本局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本局的相关部门,所以未发生用于政府信息公开支出费用。同时,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均未收取复印、邮寄递送等信息公开成本费用。

八、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市林业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对照上级的要求和公众的期望,还存在一些不足的问题,主要存在着四个方面的不足:一是信息公开内容深度和广度探索不够,网上办事功能不够完善;二是对局属科室的政府信息公开指导不够有力;三是缺少专职人员,其中负责具体操作的同志由办公室人员兼职,工作量较大,容易造成信息延误;四是经费保障不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局里没有专项工作经费。

2017年,我局将继续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重点,深化政府信息公开,推进行政权力透明运行,强化电子政务建设,推动实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再提高的目标。一是继续加强领导,提高思想认识。把信息公开作为一项长期的重要工作,进一步完善领导组织,加大工作力度,明确工作职责和充实专职人员,局主要领导经常过问,分管领导定期组织人员研究措施、解决问题,保障必要的经费,切实做到领导到位、人员明确、制度完备。二是提升公开品质,推动标准化建设。我局将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业务人员的培训,提升公开意识,提高业务水平,切实做好信息的更新维护和规范化管理,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三是提高服务意识,加大公开力度。在继续做好政策法规、业务工作、规划计划等常规信息公开的基础上,及时、准确、全面公开群众关心、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特别要不断加大对三公经费、政策落实和为民服务等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信息的公开力度。 四是加强监督考评,完善公开机制。根据工作部署,进一步明确责任,不断完善政务信息公开考核制度,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工作机制,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依法行政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机关效能建设。

 

 

 

                                                                                              朔州市林业局

                                                                                              2017年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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