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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保障机制

索引号: 000014349/2016-01316 公开责任部门: 办公室
公开日期: 2016-07-01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市民政局扎实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
2016年07月01日 来源:办公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部署要求,市民政局结合工作实际,提高低保标准,对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应保尽保,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职能,精准脱贫、规范管理,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

  一是明确目标,提高标准。按照打赢脱贫攻坚战“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的总要求,通过实施兜底脱贫工程,到“十三五”末,实现农村低保保障标准与脱贫标准“两线合一”。2016年全市农村低保标准平均每人每年提高360元,农村低保标准平均由2015年的2691元提高到3051元(右玉县由2015年的每人每年2580元提高到2940元)。

  二是规范程序,应保尽保。对现有农村低保对象中的“四类”人员继续做好低保保障,对有劳动能力的农村低保对象纳入地区脱贫规划之中,对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无法通过其他“四个一批”方式脱贫的,通过建档立卡,按年度农村低保标准纳入兜底保障范围。对右玉县2016年1059名重点脱贫对象中需兜底扶持未纳入低保的困难群众全部应保尽保;特别是对全县25个精准脱贫重点村需兜底扶持的338人中未纳入低保的人员全部纳入低保保障范围。

  三是民政兜底,精准脱贫。对已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的困难群众精准帮扶的基础上,对其他困难群众,充分发挥民政兜底职能,通过多层次、全方位的救助,扎实搞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工作。首先,特困供养兜底一批。建立农村特困供养保障标准自然增长机制,逐年提高特困供养对象和孤儿的生活保障标准,适时调整标准,加大集中供养力度。第二,临时救助兜底一批。加大“救急难”力度,对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对象主动救助,及时救助。第三,医疗救助兜底一批。在救助低保家庭成员和五保特困供养对象的基础上,将低收入家庭的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积极推进医疗救助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大病保险的有效衔接,完善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

  四是加强协作,精细管理。首先,抓好准确认定。民政部门将定期与扶贫、公安、工商、交警、金融、房管等部门开展信息比对核查,加强低保动态管理。利用现有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对确定的低保对象与扶贫部门共同开展信息系统数据库比对,准确认定需救助对象。其次,抓好制度落实。全面落实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工作制度,充分发挥“救急难”工作机制,同时采取重点检查、定向检查、明察暗访、邻里走访相结合的办法,主动发现、主动救助,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第三,引导社会参与。民政部门要及时引导和动员慈善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志愿者实施精准帮扶,实现政府救助与社会帮扶有机结合,做到因情施助、政社互动、扶危济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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