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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00014349/2017-00469 公开责任部门: 市人社局
公开日期: 2017-11-27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市2017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意见
2017年11月27日 来源:

2017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由朔州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为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办发〔2016〕77号)及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改进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17〕60号)精神,切实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度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晋人社厅函〔2017〕876号)要求,根据《关于做好2017年度全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朔人社发〔2017〕139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新闻系列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实际情况,现就2017年度全市新闻系列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 

一、评审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以人为本,发挥评审工作的导向作用,不断提高评审工作公信度。 

2.坚持全面考评、注重实绩,严格评审工作规定,严格把握标准,确保评审质量,不断增强评审工作权威性和科学性。  

3.坚持深化改革、创新发展,优化人才评价机制,完善人才评价标准,促进优秀人才充分涌现。 

二、评审范围 

申报参评人员必须是全市各级各类新闻单位中,在新闻系列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全民单位中非正式人员须具有人事代理关系或与所在单位签订了正式有效的聘用(劳动)合同。国家公务员(含参照国家公务员管理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条件。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始终把政治方向摆在第一位,牢牢坚持党性原则,牢牢坚持马克思主义新闻观,牢牢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牢牢坚持正面宣传为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有关法规,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无违规违纪行为,未因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 

2.学历要求。申报评审者一般应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长期在基层一线、艰苦边远地区工作、业绩突出的,学历可放宽至中专。 

关于学历认可,均以申报时本人持有的本单位经过学历清查登记证实了的、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承认的、与本人所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毕业文凭或学位证书为准。其他任何证件或证明都不能作为相应的学历依据。 

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或相近,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 

3.任现职年限要求。 

申报助理编辑、记者:大学本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1年以上;专科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工作5年以上; 

申报编辑、记者:任现职年限满4年,即为2013年底前聘任。获得硕士学位者申报记者、编辑,要求从事本专业工作满2年,即为2015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 

全民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任职年限以聘任时间为准。其他非正式人员,根据国家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价的有关规定取得任职资格后,从事相应专业技术的时间,可按相应任职时间计算,实算至2017年底。 

4.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人员要掌握采编专业基本技能,在指导下可以完成采编任务,有工作基础;学习过新闻基础理论和相关专业知识,对自己所从事的新闻领域较为熟悉,能完成多种新闻体裁的作品,有一定的写作水平。申报记者、编辑职称人员要熟练掌握采编专业技能,能独立承担并完成多项采编任务,有一定工作业绩;要有较系统的新闻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熟悉自己所从事新闻领域的基本情况,能较好地处理各种新闻体裁的作品,有较高的写作水平。  

5.考核要求。申报人员必须参加年度考核和任职期满考核。正常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的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破格晋升人员,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任职期满考核结果都要在称职以上,且近三年内至少有一次年度考核结果为优秀。  

6.继续教育要求。根据人社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5号)及《关于做好全市2017年度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朔人社发〔2017〕128号)有关要求,申报评审者任现职期间,每人每年脱产学习时间学习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一般不少于总学时的三分之二。继续教育的学时及考核结果将逐步作为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重要条件。凡参加晋升者,必须按照规定参加由人社局或主管单位统一组织的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和专业培训,并提供相关证书。 

7.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能能力考试说明。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考试成绩不作为评审必备条件,可自愿提供合格证作为评审的参考依据。 

(二)业绩成果条件 

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承担多项采编任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00件以上; 

2.在采编工作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3.结合工作,撰写1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1500字)。 

申报记者、编辑,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要求: 

1.承担多项重大采编任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40件以上,代表作品受到一定好评; 

2.在采编工作中没有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3.至少有1件新闻作品获朔州新闻奖三等奖以上; 

4.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或市级以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中央、省级主流媒体发表新闻作品1篇或结合专业工作实际撰写2篇学术论文(不少于2000字以上)。从事夜班编辑的人员根据工作的特殊性,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4.结合任现职期间工作,撰写1篇专业技术工作总结(不少于2000字,必须写明在采编工作中有无发生过重大责任事故)。 

(三)破格评审条件 

不达国家现行《试行条例》、《评审条件》规定的合格学历或任现职年限而申请晋升评审者,均属破格申报评审,且不允许同时破格。破格申报评审须符合正常晋升中除学历或任现职年限以外的其它基本条件。 

破学历申报助理记者、助理编辑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须从事本专业工作满4年以上,即为2013年底前从事本专业工作。且工作期间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多项重大采编任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20件以上,代表作品受到一定好评。 

2.至少有2件新闻作品获朔州新闻奖(其中1件获朔州新闻奖二等奖或以上)。从事夜班编辑和总编室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的特殊性,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或市级(含)以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专业论文1篇以上。 

破任职年限晋升记者、编辑专业技术人员,只准比规定年限最多提前两年,即为2014年底前聘任。且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下列条件: 

1.承担多项重大采编任务,在本级媒体年发稿量在150件以上,代表作品受到一定好评。 

2.至少有3件新闻作品获朔州新闻奖(其中2件获朔州新闻奖二等奖或以上)从事夜班编辑和总编室工作的人员根据工作的特殊性,其获奖条件可适当放宽。 

3.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期刊或市级(含)以上报纸上,独立或以第一作者发表本专业有价值的专业论文2篇以上。 

破学历申报记者、编辑专业技术人员,大专学历须从事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务5年以上,且任现职期间的业绩与成果须同时符合上列条件。 

(四)优先及替代条件 

荣获“长江韬奋奖”、“全国优秀新闻工作者奖”、“山西优秀新闻工作者奖”,入选全国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山西省宣传文化系统“四个一批”新闻界别的人员,在全国、全省和全市“好记者讲好故事”演讲比赛中获得名次的人员,在中央、省委和市委的宣传部门、记协组织开展的重大主题宣传、重要活动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在评审中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单独或以第一署名完成的获得比规定新闻奖项高一个等级的代表作品,在市级以上综合大报、专业大报上发表单独署名的理论文章,部校共建互聘交流兼职教师教案每一项可替代相应等级的论文一篇。 

获得山西新闻奖、省级行业新闻奖可替代同一等级的朔州新闻奖。 

(五)获奖作品要求 

以下三类新闻评奖获奖作品有效:1.省委宣传部、省记协主办的新闻评奖;2.省记协参与主办,广播电视、业务主管部门、学会承办的新闻评奖、行业新闻评奖;3.市委宣传部、市记协组织的新闻评奖。其他非正式组织主办的新闻评奖一律无效。 

四、其它有关事项 

(一)严格申报推荐程序 

实行个人申请、单位民主评议出具鉴定意见、主管部门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的申报程序。 

1.个人自主申报。实行职称评聘分离,专业技术人才不受用人单位岗位限制,符合条件即可申报。 

2.实行民主评议和“三次公示”制度。用人单位须成立由群众代表、同行专家、单位领导和科研管理部门代表共同组成的评议组,对申报人员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对申报人员的职业道德、工作态度、学术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贡献等进行综合评议,单位根据评议组意见,出具鉴定意见。申报环节严格实行“三公示”制度,即评审条件、评议程序公示,个人申报材料公示,单位鉴定意见公示,接受本单位群众监督。 

3.逐级申报审核。各申报人员市直企事业单位(不含非公经济组织)申报人员的上报材料要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 

(二)严肃评审纪律 

要严肃申报纪律,实行“双承诺”制,申报人及所在单位要在评审表中相应栏目内,对申报人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做出承诺,本着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签字确认。申报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申报参评或评审通过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取消今后1-3年申报资格的处分,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通报批评。对已通过评审并取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被举报有上述违纪违法行为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撤销其任职资格。 

(三)设立绿色通道 

1.从机关流动到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以上,可比照本单位同等学历、同等资历人员,直接申报助理编辑(记者)、编辑(记者)。 

2.各类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中普通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的专业技术人才,未按有关规定考核初聘的,可根据规定的相应专业工作年限要求,直接申报记者(编辑)。 

五、其他问题说明 

1.各县(区)、各单位要重视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和聘期考核工作。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本专业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评审考核条件,促进专业技术人员专业水平和创新能力的提高。同时,要强化专业技术人员聘期考核,将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聘用合同有关约定,以及科研成果、服务基层、完成继续教育情况等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将考核结果作为专业技术职务续聘、解聘的主要依据,将考核合格或优秀作为正常晋升或破格晋升职称的必要条件。 

2.对专业技术人员因岗位变动需转系列(专业)评审的,应本着所学专业和所从事专业一致或相近的原则,在新的岗位上工作满一年以上,年度考核合格。转系列(专业)只能平级转换,不能同时晋升。转系列(专业)的程序同正常晋升申报程序。 

3.对于晋升中级职称者,评审委员会应按要求组织答辩。相关要求参照《山西省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答辩规则》(晋人职字〔2006〕130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好专业答辩。 

4.中央、省属驻地单位人员参加评审的,需出具上级主管部门的委托评审函并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方可申报。 

5.申报时间截止于11月15日,各县区、单位要集中统一申报,按时间要求将申报材料报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不接收个人单独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六、申报材料要求 

(一)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各主管部门或人社部门出具的推荐审核意见即《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推荐函》 

2.加注所在单位或主管部门意见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申报人员须提供的材料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A4纸打印,分别装订)(附件2)。 

2.以下材料请按规定顺序分类整理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人事(职改)部门公章。 

①基本材料。包括学历证书(注:2001年前取得的学历需提供国家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获奖证书、继续教育培训有关材料,如取得外语合格证书、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书的,一并纳入基本材料。 

②本人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个人工作履历表复制件或人事代理合同个人工作履历表复制件或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③任现职期间,所完成的工作业绩及获奖原件及复印件。未获个人证书的须附成果鉴定报告书及能说明本人在成果获奖中担任角色与所起作用的有关文件材料原件。 

④年度考核表。任现职期间专业技术人员每年的年度或任职期满考核登记表。 

⑤专业技术工作报告1份。报告控制在2000字以内。用《朔州市中、初级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打印纸》(附件1)打印。 

材料准备齐全后,请申报人员自行准备档案袋,并将《朔州市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评审材料清单》贴至档案袋封面。 

材料目录涉及的表格,可从朔州人事人才网(http://www.szrsrc.com.cn)“常用下载”栏目中“常用表格下载”处下载)。 

说明:请各参评人员严格按照上述要求准备材料,各相关单位负责审核把关。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不予审核,后果由参评人员自行承担。 

附件1: 朔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专业技术 

工作报告打印纸 

附件1:                  

朔州市中、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专业技术工作报告打印纸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 

从事专业 

现任职及聘任时间 

申报评审资格 

  

  

  

  

  

  

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正文,仿宋,三号) 

附件2: 

朔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 

论文打印纸 

姓名 

性别 

工作单位(印章) 

从事专业 

申报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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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论文题目: 

(正文,仿宋,三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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