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00014349/2015-10577 | 公开责任部门: | 朔州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15-08-07 | ||
公开类别: | 信息有效性: | ||
内容概述: | |||
备注: |
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金融办设5个职能科室。
(一)综合服务科:研究分析宏观金融形势、国家金融政策和我市金融运行情况,研究制定我市地方金融及金融产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工作计划;提出改善金融环境、加强金融服务的意见和政策建议;研究拟定发展开发性金融和政策性保险业务的政策意见;协调综合内务、事务;负责机关会议、文秘、档案、信息交流和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等工作。
(二)银行协调服务科:引导、发展地方商业银行,监督检查地方商业银行资产运营情况,指导和协调风险防范、化解工作。联系国家、外资、外市设在我市银行机构,搞好协调服务及与地方经济的结合、衔接工作;配合银监会等相关金融监管机构对银行类金融机构进行监管;协助有关部门监测、提示并组织防范和处置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金融风险,协助有关部门开展金融创新工作;协调处理需地方政府解决的相关金融问题;会同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金融政策的活动。
(三)非银行协调服务科:研究制定推进地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协调落实;协助有关部门负责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设立、重组改制和清查整顿工作;监督、检查地方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资产运营情况;加强与银监会、证监会等地方监管部门的联系,配合其做好对地方证券公司、期货交易、保险公司的监管工作,同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对信托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非银行类金融机构的风险控制及处置工作;规划、审批、管理我市小额贷款公司。组织有关部门查处各类违反金融政策的活动。
(四)上市指导服务科:负责我市企业境内、外上市工作的初审、上报工作; 协调解决企业上市过程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以及与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的关系;制定上市后备企业培植发展规划,组织、培育、筛选、指导上市后备企业;跟踪监测我市上市公司经营情况;指导、协调上市公司配股、增发等融资工作;指导、规范上市公司的并购、资产重组、股权交易等行为。
(五)担保机构服务科:负责融资性担保机构的设立、变更审批及日常监管服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