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园管字〔2017〕16号 签发人:王加焕
朔州市园林处
关于进一步做好“反违章指挥、
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纪律”及“打非
治违”有关工作的通知
处属各单位、各科室: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进一步加强“反三违”及“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切实抓好我处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处实际情况,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和“安全发展”理念,以严格的 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严厉打击各类违章作业及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坚决整顿治理安全生产违章作业行为及违法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建设单位,切实解决影响和制约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着力规范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确保全处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完善制度
(一)进一步完善“反三违”规章制度情况
各单位进一步建立完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检查记录、安全生产规程、作业规程和各种安全措施学习情况、隐患排查治理记录等情况。
(二)继续抓好“反三违”规章制度执行情况
1、对存在安全隐患停止使用的设施设备,在未消除隐患的前提下擅自安排使用。
2、现场作业时,有无安全员负责指导监督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
3、指派身体状况不适应本工种及无证上岗人员情况。
4、在作业场所不按规定佩戴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5、机动车辆不按规定作业,带病出车等行为。
6、完善隐患排查制度,落实各类隐患的整改完成情况。
7、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8、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到达工作岗位,擅离职守,无故旷工,不履行请假手续。
(三)加强对“打非治违”工作的力度
1、工程施工:在建工地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公共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加强督查并落实整改。
4、树木修剪: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5、车辆及园林机具使用安全
6、农药及危险物品的使用安全
三、落实责任
各单位负责人进一步对职责范围内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分阶段推动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加强督促检查,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治理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并将排查出的问题逐一登记,建档立案,督促整改。强化责任落实,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对违章作业及非法违法的安全生产行为要及时发现并整改制止。
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的要求,对各类“三违”现象要记录在案,并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进行整改,杜绝各类现象再次发生,加强安全生产专项行动过程的监督和检查,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朔州市园林处
2017年5月9日
朔州市园林处办公室 2017年5月9日印发
共印发(1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