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园管字〔2017〕28号 签发人:王加焕
朔州市园林处
关于印发《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处属各企事业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国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安委明电[2017]3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晋安发电[2017]2号)文件精神,根据朔州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朔安发电[2017]1号)文件相关要求,结合我处实际,为全面做好我处2017年安全生产大检查相关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省市两级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2017年陈振亮代市长提出“四个保持”工作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把安全生产放在工作首位,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进一步加强岗位责任制实施,认真做好日常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做到安全生产零事故,为全市园林绿化安全生产奠定稳定基础,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的领导,成立安全生产大检查领导组,负责督促指导全处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组 长:王加焕 主 任
副组长:梁朝阳 副主任
王 勇 副主任
成 员:刘卫东 杨秀丽 陈瑞峰 雷建英 程存秀
冯 强 赵常富 朱 敏 郝建军 张文旭
三、检查内容
此次大检查时间为7月到10月底,共计4个月,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自查自改(7月)。各单位根据安全生产大排查实施方案认真做好相关工作,根据
各单位于7月24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排查有关动员部署情况报园林绿化科。
(二)集中整治,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工作(8月至9月)。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安全隐患排查计划,明确工作职责,详细列出排查事项,具体内容和排查目标,在自查自改的基础上,组织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工作,对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求及时处理、落实整改,要有专人负责,做好隐患清单,建立健全隐患治理台账,确保彻底消除隐患并做到安全生产无事故发生。
各单位于8月21日前将安全生产大检查集中整治工作开展情况报园林绿化科。
(三)督促整改、总结提高阶段(9月至10月)。各单位组织人员深入开展督查检查工作,指导并整改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总结经验、做法,在完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工作方案,确保安全生产隐患整改及时到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巩固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成果。
各单位及时分析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制定方案并落实整改措施,于9月15日、10月13日前分别将有关情况和安全生产大检查总结报园林绿化科。
四、责任落实
各单位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建立安全生产大检查责任制,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全面抓好安全生产相关工作,把安全生产工作放在首位,努力提高园林绿化安全生产水平,有效的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朔州市园林处
2017年7月19日
朔州市园林处办公室 2017年7月19日印发
共印发(15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