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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5年12月23日 来源:朔州市园林局

朔州市园林局

2015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朔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政府信息公开报告和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特向社会公布2015年度朔州市园林局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本年报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共三个部分。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可与我局办公室联系,联系电话:0349—6605823。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我局贯彻落实《条例》的重要举措,是深入推行政务公开,转变政府职能,实现管理创新,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15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建立完善工作责任制和监督保障措施,畜牧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全面贯彻实施《条例》,我局高度重视,按照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狠抓落实,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信息公开领导组,积极做好指导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办公室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积极落实由市政府信息中心组织的交办的各种工作,及时制定了朔州市园林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公开目录,确定了信息公开的具体内容。

(二)健全工作机制。我局坚持“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建立健全各项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化有序开展,真正落到实处。一是建立并坚决贯彻执行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制度、依申请公开制度、年度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二是建立信息公开公布审核制度。对公开的信息要求由科室负责人、主管局长严格把关,保证符合国家法律政策规定,保证公开内容真实有效。三是确保信息公开及时、准确。我局要求公开的信息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公开,明确规定了各科室每月上报信息的时限和数量,确保了网上信息的及时更新充实。四是加强工作考核,把政府信息公开纳入效率效能百分考核,并认真组织考核,落实奖惩。五是主动接受人民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接受人大、政协、监察部门和政府信息公开办公室的监督检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5年底,我局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7条。主动公工信息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要内容,所占工作比重最大,群众获益也最直接,社会关注度最高,因而我们也投入了很多精力,不断完善提高主动公开信息的时效、质量。我们主要做了如下工作。

2015年,我局紧紧围绕城市园林绿化建设、绿地管理、巩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成果、环境卫生整治、绿化重点工程、城管12319便民服务等城市园林工作重点和群众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拓宽公开渠道,深化公开内容,提升服务水平,及时、有效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保障了社会各阶层对园林绿化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及监督权,极大地促进了城市园林绿化事业的健康发展。

为扩宽城市园林绿化信息采集渠道,我局正式开设了朔州市园林局创建国家园林专题网站,及时发布、宣传城市园林绿化发展及城市绿地管理各项工作信息。利用网站平台就现有公共座椅样式、绿地管理、道路绿化和绿化景观及朔州特色绿化选择进行了公示,广泛征求市民意见,社会反响强烈。 同时,今年我局还在局网站开辟了“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建设专栏”,全面反映了我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进展情况。

根据公众需求,及时有效发布信息。随着机关办公自动化程度提高,2015年我局公文类政府信息平均发布时间比往年明显提前。对群众关注度高,咨询比较集中的信息,及时编制整理,在网上主动公开。

多种渠道并存,及时发布信息。我局政府信息公工主要渠道是朔州市园林信息网。

三、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完成情况

一是按照要求,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工作的监督、管理、考核机制,加强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到位。在网站显要位置设立绿化动态、督查动态、办事指南、职能机构、政策法规、绿化环境综合治理、党的群众路线活动、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等栏目,方便民众提交申请、查询信息、反馈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透明度。在涉密方面,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对信息逐条进行审核,确保公开的信息不涉密,涉密的信息不公开。 

二是严格按照规定在政府网上发布或更新信息,形成政府信息公开常态工作机制,坚持做到重要信息每日更新,一般信息72小时内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政府公开信息网上发布率100%。 

三是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进一步程序化、规范化,行政效能不断提高。根据市委、市政府要求,按照市纪委和市政务服务中心“两集中、两到位”原则,城市园林绿化所有审批项目全部进驻市政务大厅审批联系平台,互通信息,共享信息,2015年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项目按时办结率和群众满意率均为100%。 

四是及时对财政资金使用公开,对国家要求的“三公“经费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布,接受群众的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全面推进了财政资金信息公开的力度。

 

四、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为规范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我局进一步完善了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公开审核、责任追究、考核等工作制度,明确了相关科室在发布公开信息、受理和处理公开信息申请等方面的工作职责,基本形成协调互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机制。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流程,明确局办公室正常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本机关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当面、书面申请或通过互联网、信函、传真等途径申请。要求局办公室收到申请后,即当场登记,除可以当场予以答复的外,应在登记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实质性审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的范围,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我局明确了以下6条情形不予公开,分别为1、确定为国家秘密和涉及国家安全的;2、涉及机关秘密或者内容以不公开为条件向本部门提供的;3、涉及公民个人隐私的或公开后可能对个人隐私权造成不当侵害的;4、公开后会影响社会正常秩序引起消极后果的;5、正在调查、讨论、处理过程中的,但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另有规定的除外;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公开的其他情形。

 

五、咨询处理情况

2015年我局共接到10个咨询情况:我局派专人赶赴现场进行核实,都是花草树木被损坏(砍伐)或是需要修剪,我局都进行一一处理;其中3条不属于我局受理范围,我局工作人员告知应该属于小区物业管理。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5年,我局信息公开情况还存在信息公开规范性有待加强,园林信息时效性有待提高,业务人员素质有待提升等问题。2016年,我们将继续按《条例》及市政府信息公开办要求,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提高信息公开时效,不断加大信息公开力度,不断提升业务人员素质。

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认真研究,正确把握和处理公开与例外的关系,确保应当公开的政府信息及时公开。

二是对信息进行系统深入的梳理和分类,加快信息更新速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性、准确性和连贯性,便于社会公众查询。

三是将信息公开与机关科室文明创建相结合,建立更加完善通畅的信息收集、审核、报送、公开运行流程,以及考核、评议、监督等长效管理办法,奖惩并举,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

四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渠道,把社会关注度高与公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信息作为突破口,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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