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

政府信息公开目录

|

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

政府信息公开制度

|

依申请公开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流程   政府信息公开受理机构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下载  
|

监督保障机制

索引号: 000014349/2016-00492 公开责任部门: 人行朔州中支
公开日期: 2016-03-09
公开类别: 信息有效性:
内容概述:
备注:
朔州中支圆满完成2015年下半年存款保险保费征缴工作
2016年03月09日 来源:人行朔州中支

随着朔州市8家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将2015712月的243万元存款保险保费全部成功上划中国存款保险业务中心,朔州中支组织开展的2015年下半年全市存款保险保费征缴工作圆满完成。在组织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和保费征缴过程中,朔州中支党委高度重视,按照太原中支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积极协调,加强领导,制定措施,创优环境,在保证存款保险保费征收工作正常、有序进行的同时,也确保了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期间全市金融平稳运行。

一、主要做法

(一)建立组织机制,确保制度顺利实施。《存款保险条例》公布前后,按照太原中支统一部署,朔州中支成立了全市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工作领导组织机构,建立了联络员制度和7×24小时值班制度,制定了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细则和实施存款保险制度风险事件应对预案,并要求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力争做到及时调查、及时分析、及时研究、及时报告,为存款保险制度顺利实施提供了坚实的机制保障。

(二)强化沟通协调,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纵向要求人民银行市、县两级支行充分认识上级行党委对实施存款保险制度的重视和确保《存款保险条例》顺利实施的重要性,按照上级行的有关精神、要求,做好贯彻、落实;横向积极协调政府部门、监管机构和存款类金融机构,加强沟通,形成合力,确保《条例》公布和制度实施期间全市金融秩序正常。

(三)明确实施责任,确保贯彻落实到位。制度实施期间,朔州中支多次组织专题会议,明确要求各机构、各部门严格执行太原中支的各项精神,责任到人,坚决落实。各机构负责人、各存款类金融机构主要负责人作为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不擅自接受媒体采访,不发表曲解、误导性言论,不能以各种方式诋毁同业,人为增加不稳定因素,杜绝不正当竞争。

(四)加强动态监测,确保辖区金融稳定。按太原中支的统一安排,要求各机构、各部门时刻关注社会反映和动态,做好舆情监测。同时加强风险监测,特别是加强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经营监测和流动性监测,时刻关注机构经营动态,强化流动性管理树立底线思维意识,按照已制定的应急预案,妥善应对各类突发事件,力争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防止扩散和蔓延,确保全市金融稳定。

(五)做好资金测算,确保保费准确缴存。按照太原中支统一下发的存款保险保费测算模板和缴存要求,朔州中支组织区县(区)支行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一线人员举办了存款保险业务培训班,进一步规范了业务操作行为,明确了各类报表上报时间、要求和步骤。利用测算模型的筛选、计算、核对功能,在经过投保机构、县(区)支行、朔州中支三级核对投保基础数据的前提下,通过复制、导入、更新、生成报表等流程,成功汇总、上报了全市8家投保机构71218个旬的投保数据。

二、取得的成效

(一)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期间辖区金融保持平稳运行。由于组织到位,措施有效,在存款保险制度实施期间,朔州辖区未出现流动性风险事件和舆情事件,金融秩序正常,为款保险制度顺利实施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保障了辖区金融稳定。

(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存款保险缴存意识明显提高。通过多次组织专题会议和专题培训,全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对存款保险的认识和保费缴存意识得到提高,有效促进了保费缴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存款保险缴存行为明显规范。通过制定存款保险制度实施细则,依托已制定的制度和纵向、横向平台,全市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存款保险缴存行为明显规范,有效推动了存款保险制度的实施进程。

(四)地方法人银行机构存款保险数据质量明显提高。通过运用存款保险测算模型,加强投保机构、县、市支行三级审核,存款保险缴存工作效率和地方法人银行机构的存款保险数据质量明显提高,为圆满完成2015年下半年存款保险保费征缴工作提供了强力保障。

关键字:
【关闭】 【打印】 (责任编辑:)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网站声明| 网站地图

主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朔州市人民政府信息中心
晋ICP备07500137号  晋公网安备14060202000030号